日前,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确定。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刚刚印发的相关文件提出,2019年将围绕“一项制度建设”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修订)、“两项重大改革”(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)、“两大专项行动”(固体废物排查整治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)以及四个领域重点工作,推动提升环境监管能力、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。
<一>强化固废管理制度建设
固废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修订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及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》等配套法规政策的修订,是强化固废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。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不断完善,可有效堵塞危险废物非法转移、倾倒等违法行为的制度漏洞,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。同时,今年还要推动制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、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、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,推动建立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体系,破解鉴定难、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健全、利用处置不畅等管理问题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(修订案)》除了增设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、垃圾分类制度等,还对具体罚则进行了修订,多项违法行为罚款提升至100万元,印刷包装企业违法成本进一步增大。
特别需要指出的是,本次《固废法》修订案增加了排污许可制度、环境保护税、环责险等多个方面内容,并重申“洋垃圾”禁止令。此外,修订案还新增区域合作条文,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。
新增多项罚则,最高罚款100万元
现行《固废法》自1996年起实施,2004年第.一次进行较大幅度修改,而此次则是《固废法》实施22年间第二次较大幅度修改。据了解,《固废法》修订草案共六章102条,其中修改50条(不包括仅修改“环境保护”为“生态环境”的条款),新增14条,删除4条。
修订草案强化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,强调固体废物产生者是固体废物治理的首要责任人。草案还提出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”,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经验吸纳与固化,鼓励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、建立回收体系,促进资源回收利用。
值得一提的是,修订草案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订,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,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,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。
《固废法》修订草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