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:
现转发市经信局《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通知》,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。
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通知
甬经信企服〔2019〕64号
各区县(市)经信局,各管委会经发局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信部等11个部委《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产业〔2016〕245号)和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》(甬政办发〔2018〕125号),积极鼓励、引导全市企业开展管理创新,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,跟踪、掌握我市企业导入管理咨询项目进展情况,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申报条件
(一)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在2019年实施管理咨询项目的企业;
(二)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4亿元之间;
(三)接受专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诊断辅导服务,项目经费总额在30万元以上(含30万元);
(四)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,开展管理咨询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,绩效显著;
(五)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、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等问题;
(六)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-2019年6月30日之间,且2019年10月底能完成的项目。
二、项目申报材料
(一)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申报表(见附件1);
(二)企业与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(复印件);
(三)项目诊断报告、实施方案或计划书、预期效果(涉及商业秘密的可隐去);
(四)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;
(五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。
三、项目申报要求
(一)支持重点。重点支持我市先进制造业、生产性服务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企业,特别是围绕打造“246”产业集群,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提质增效组织实施的战略管理、集团管控与组织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精益生产、流程优化再造、市场营销、智慧工厂及信息化、数字车间打造等管理咨询项目,第一次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的小升规企业优先支持。
(二)申报原则。项目申报坚持“自愿申报,产业导向、总量控制、注重实效、公开公正”原则。
(三)申报方式。企业根据通知要求,向当地经信部门申报,申报材料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。各地经信部门经初审后填写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2),并商当地财政部门后报市经信局。
四、其他说明
(一)我局将组织专家,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,确定2019年度市级政策支持的管理咨询项目。
(二)各地对上报的项目要按要求严格把关,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有关企业、机构将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管理咨询项目,同时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。
请各区县(市)经信局、各管委会经发局根据通知要求,抓紧组织做好项目初审、申报工作,统一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企服处。
联系人:闫慧,联系电话:89292071,传真:89292068,电子邮箱:824524984@qq.com。
附件:1.宁波市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申报表
2.宁波市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汇总表
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19年5月5日